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(記者徐壯、楊湛菲)學前教導法草案4日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會議三次審包養議。草案三審稿增添規定:幼兒園等單位和個人搜集、應用、供給、公開或許以其他方法處理學前兒童個人信息,應當獲得其怙恃或許其他監護人的批準,遵照有關法令法規的規定。
2023年8月、2024年6月,十四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第五次會議、第十次會議對學前教導法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。此次提請審議的草案三審稿共9章85條。
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“健全學前教導和特別教導、專門教導保證機制”“有用下降生養、養育、教導本錢”。對此,草案三審稿提出,國包養網排名家樹立健全學前教導保證機制;下降家庭保育教導本錢。
為進一個步驟加強幼兒園平安監督工作,草案三審稿增添規定:縣級以上國民當局有關部門加強對幼兒園食物平安的監管;包養網 花圃強化幼兒園周邊治安治理和巡邏防控任務。
針對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門、處所提出的包養幼兒園應當加強教職工日常治理,重視教職工身心安康,草案三審稿規定,幼兒園發現在崗人員有能夠迫害兒童身心平安情況的,應當當即結束其任務;幼兒園應當關注教職工的身體、心思狀況。
此外,為推進托幼一體化發展,增添托育服務供給,解決托育難問題,草案三審稿完美幼兒園托班招收兒童的年齡規定,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,招收三周歲以下包養網的兒童,供給托育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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